遗嘱无效情况及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无效包括行为能力不足、虚假意愿、违反法律规定和恶意串通等。法定继承人按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子女或兄弟姐妹先故,其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有赡养义务时,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分析
一、继承中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中遗嘱无效的情况有:
(1)行为人没有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
(2)行为人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合法合规,违背公序良俗;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去世留下的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姊妹在继承时,对不在人世的兄弟姊妹应得的份额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人去世前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方式
当遗嘱继承人在遗嘱人去世之前去世时,法律将产生一系列后果和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遗嘱继承人的去世可能导致遗嘱失效或者触发替代继承规则。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去世,遗嘱将被视为无效,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然而,在其他地区,法律可能允许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转移到其下一代或其他指定继承人。处理方式可能包括重新起草遗嘱、寻求法院批准或进行遗产管理等。因此,具体的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将取决于适用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规定。
结语
继承中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行为人无行为能力、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违法违规内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人在遗嘱人去世前去世时,可能导致遗嘱失效或触发替代继承规则,具体后果和处理方式取决于适用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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