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承担的责任,主要由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形式组成。行政赔偿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因过错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机关赔偿给予受损失人资产损失、精神损失等方面的补偿。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到侵害,如未经有效裁决被监禁或拘留等情形,由国家提供全额或部分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或未经刑事裁决的人,如果被违法限制人身自由,则有权向国家申请刑事赔偿。除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下的国家赔偿,如原代表机关已不存在、颁发的判决无法执行等。总之,我国国家赔偿主要由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形式组成,旨在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与法制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