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户口必须注销,应征入伍公民需在半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需要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需凭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法律分析
当兵户口必须注销。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由本人、父母或户主持相关材料在批准入伍之日起半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一、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入伍通知书
二、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拓展延伸
兵役期间是否可以保留户口?
在中国,兵役期间是否可以保留户口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兵役期间可以选择保留户口。保留户口的好处是可以保持在原籍地享受一些公共服务和福利,比如教育、医疗等。同时,保留户口也有助于保持与原籍地的联系,方便回家探亲或处理一些家庭事务。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保留户口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兵役期间长期离开现役部队,需要按照军队的规定履行兵役义务。因此,兵役期间保留户口是一项权利和责任并存的选择,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
结语
兵役期间保留户口是一项权利和责任并存的选择。保留户口有助于享受一些公共服务和福利,并方便与原籍地保持联系。但需注意,在兵役期间仍需按规定履行兵役义务。因此,保留户口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办理户口注销需携带相关材料,同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可凭其他证件申报迁入登记。请及时办理,以便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