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办理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婚姻证、房产证或单位分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具体手续包括全户迁出需交回原户口簿,户主迁出需填写变更户主登记表,农迁农需提供村委会同意证明。非直系亲属应与户主一同迁出。
法律分析
(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条件
除集体户口工作人员、福利院收养的儿童、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市内,移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1、因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2、因住房调整(包括合法购买、馈赠、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的),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3、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4、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但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差错及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必须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或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二)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所需证明材料
凡符合条件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2、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3、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三)办理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1、凡符合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的,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2、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
3、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
结语
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是一项方便居民的政策,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户口迁移的条件包括配偶户口、住房调整、投靠亲属、离婚等情况。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具体手续包括办理迁出、迁入手续,变更户主情况登记等。对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的农迁农,还需提供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其他非直系亲属成员也应同时迁出。这一政策为居民提供了便利,使户口迁移变得更加简单和高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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