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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与实体审查三者有什么区别

2021-06-07 来源:步旅网

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具体区别如下:

1、实质审查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

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承担责任为:

(一)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的审查,即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二)拒绝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的审查,即审查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权利是否的冲突,故也称新颖性审查。

2、形式审查是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形式审查的工作责任为: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3、实体审查,意思是对法律权利义务的存在与否进行的审查。

法学中的实体是与程序相对应的概念。法学中的实体是指法律权利义务本身。程序则是对实现权利义务的方式、程序或者救济措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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