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羁押期限两个月,最长七个月。
临时羁押的流程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警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其送往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接到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其进行询问,并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有关人员;
3、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临时羁押措施,应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并在批准后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临时羁押;
4、临时羁押期限为不超过30日。如果需要延长临时羁押期限,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重新申请批准,并说明理由;
5、在临时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并有权申请保释;
6、如果经过依法审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的证据或者不需要继续羁押,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临时羁押的正确方法如下:
1、合法性:公安机关采取临时羁押措施必须有法律依据,您需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临时羁押的条件,以及是否被合法执行;
2、处理方式:在临时羁押期间,您需要认真听从公安机关的指示,不得与他人交流。如果您需要医疗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3、日常生活:在临时羁押期间,您的日常生活由公安机关负责安排,包括食宿、卫生等方面。您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得违反规定;
4、法律援助:在临时羁押期间,您有权申请律师的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律师的帮助,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5、保持冷静:被临时羁押是一件非常紧张和困难的事情,但是您需要保持冷静,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以免对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6、保护个人权益:在临时羁押期间,您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是您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投诉。
综上所述,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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