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选择迁出,也可以不迁出。选择迁出的,可迁回娘家,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不迁出的,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分户。
一、户口迁移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并办理落户手续。
二、孩子户口迁到娘家是什么流程
小孩户口迁回娘家,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娘家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具体材料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询问。
三、在男方家迁户口到娘家需要什么证件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