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登记身份证属于法定权力,不涉及违法行为无不利后果。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在合法执法情况下,可在五种情形下查验居民身份证。
法律分析
交警登记因执行公务的需要登记了身份证的,如没有涉嫌违反犯罪,是没有其它不利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在五种情形下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拓展延伸
交通违法行为的身份证登记制度与处罚措施
交通违法行为的身份证登记制度与处罚措施是为了提高交通管理效能和打击违法行为而设立的一项措施。根据该制度,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以确保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能够被准确追究。对于未提供身份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交警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如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同时,它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结语
交通违法行为的身份证登记制度是为了提高交通管理效能和打击违法行为而设立的一项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以确保责任人能够被准确追究。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同时,它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第十六条以下情况: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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