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协议书的区别:协议双方身份、生效时间不同,但内容和法律后果无异。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范围: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确定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军人保险金等。
法律分析
一、婚前婚后协议书的区别
本质没有太大不同,如果细分大概有以下几点:
1、协议双方身份不一。婚前双方是准备结婚的对象,后者是已经结婚的夫妻。
2、协议生效的时间不同。前者是以结婚登记为生效,后者是签订后生效。
3、前者办理是在婚前,后者办理是婚后。从内容到法律后果没有不同。
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三、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婚前婚后协议书在本质上没有太大不同,但在双方身份、生效时间和办理时机等方面存在细微差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然而,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以上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确保了夫妻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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