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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界定虚假广告罪?

2020-03-23 来源:步旅网

虚假广告罪的主旨是侵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利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该罪的特殊主体,需具备直接故意作虚假宣传的主观意图。对自然人犯罪者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对单位犯罪者可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虚假广告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

(二)虚假广告罪的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

(三)虚假广告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四)虚假广告罪的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犯虚假广告罪如何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虚假广告罪是侵犯国家对广告经营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主要针对商品经济广告。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包括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价格等进行虚假宣传。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本罪的特殊主体。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明知广告不真实而故意进行虚假宣传。对自然人犯罪者,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对单位犯罪者,可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五)造成人身伤残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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