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跨省销售烟品的处罚规定

2022-05-21 来源:步旅网

跨省卖烟违法所得将被没收,罚款为违法经营烟草制品价值的10%-20%。持有零售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烟草专卖法处罚。没有许可证的将移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可能面临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烟草批发企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批发业务的,将被责令暂停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烟草制品价值的10%-20%的罚款。

法律分析

跨省卖烟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如果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予以处罚。

如果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移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无证经营论处,如果涉案卷烟价值超过五万,有可能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跨省销售烟品的法律惩罚措施

跨省销售烟品的法律惩罚措施是指针对跨省销售烟品行为所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跨省销售烟品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偷逃税款、违反烟草管理法规等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刑事处罚等。此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等后果。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跨省销售烟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加强跨省合作,共同推进烟品销售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结语

对于跨省销售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会采取一系列严厉的惩罚措施。如果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违反了相关规定,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如果没有许可证,可能会被移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并面临无证经营的处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跨省销售烟品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推进烟品销售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商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检验结论、认定意见以及对涉案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十八条 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