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意味着,一旦用人单位开始实际雇佣劳动者,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正式建立。在这之前,即使双方已经达成了劳动合同的意向,劳动关系仍然没有建立。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试用期通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试用期满后,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工作,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应该正式建立。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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