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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可以强制执行吗

2020-04-23 来源:步旅网

追偿可以强制执行。
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责任,因此可以提起诉讼,当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绝履行的,保证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以下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
1、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债权人可以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裁定、调解书等;
2、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如合同、票据等。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或票据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应当有足够的财产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如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则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执行:申请人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书应包括要求执行的文书、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
2、确认执行案件: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申请进行立案审理,并发出执行通知书;
3、查找财产:执行通知书发出后,执行法官会着手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以便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执行法官会根据法定程序制定执行方案,并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方式包括查封、冻结等;
5、结案:当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债务后,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如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债务,则执行法官将依法采取更严厉的措施,直至执行到位。
综上所述,追偿和强制执行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有专业的律师代理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同时,执行法院的强制措施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不能侵犯被判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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