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提成合法,但与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属违法行为,使工程合同无效。《民法典》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无效。中介合同是中介人提供媒介服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
法律分析
介绍工程提成一般是合法的,但如果与其中一方串通,损害了另一方利益的,属于违法行为,且该工程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拓展延伸
工程提成纠纷解决:调解与仲裁的法律途径
在工程提成纠纷解决过程中,调解与仲裁是常用的法律途径。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协助,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避免长期诉讼和费用支出。调解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仲裁是一种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方式,由专业仲裁机构或仲裁员进行裁决。仲裁程序相对较为正式,但相对于诉讼来说,速度更快、成本更低。通过选择适当的法律途径,工程提成纠纷可以得到公正、有效的解决,维护各方的权益,并促进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
结语
工程提成的合法性是有条件的,如果与其中一方串通,损害了另一方利益,将属于违法行为,导致该工程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恶意串通并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被视为无效。此外,根据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提供媒介服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在解决工程提成纠纷时,调解和仲裁是常用的法律途径。调解通过第三方的协助,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维护良好合作关系。而仲裁则是一种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方式,速度更快、成本更低。选择适当的法律途径能够公正、有效地解决工程提成纠纷,维护各方的权益,促进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相结合,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参与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招标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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