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政府批准,无偿或交纳补偿费后将土地交给使用人使用,而出让是使用人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某些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如国家机关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将土地无偿或者交纳补偿费后交给使用人使用的行为,而出让指使用人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拓展延伸
国有土地划拨与出让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国有土地划拨与出让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管理和利用的方式。在法律层面上,国有土地划拨与出让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所有权从国有转移到特定的使用者,常见于政府向企事业单位划拨土地用于特定目的。而国有土地出让则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转让给社会各界,常见于土地市场化交易。对于国有土地划拨与出让,法律规定了相关的手续、条件和程序,旨在保证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具体规定和程序因国家政策和地方性规定而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
结语
国有土地划拨与出让是国家对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方式。划拨是将土地所有权转移到特定使用者,常用于政府向企事业单位划拨土地。出让是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社会各界。法律规定了相关手续、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具体规定和程序因国家政策和地方性规定而异,需根据具体情况操作。国有土地的划拨与出让,为土地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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