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孩子是可以上户口的,但是未婚生子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以你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你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孩子出生地的县一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最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上户口)。
一、对于未婚生育证明怎么开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另:孩子的户口有的地方规定是只能随母,不随父,尤其是女方的户籍是农村的。未婚生育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申请户口,具体最好先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二、没有出生证怎么上户口
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总之,这种事情,如果能找到人,办起来就容易多了,钱也能少交点。
三、未婚生子上户口到女方需要哪些手续
未婚生子上户口到女方需要的手续如下:
1、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2、然后携带上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女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
第十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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