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四)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手续有哪些
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将原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撤销,并将其企业档案交给当地的登记主管激光,之后企业申请,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的时候需要注意,企业法人如果涉及到主要登记事项的时候需要持相关的稳健进行注销登记。
在进行公司法人变更流程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就是一步一步的进行,需要向工商局提出申请,之后开具《受理通知书》,提交好相应的材料,注意这些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之后在《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应的材料,之后将《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也是需要准备好的,其中相应的事项需要标注好。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二、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资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三)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五)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六)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所以,当我们要经营的业务不在我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时,我们就要到工商局进行营业范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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