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地区有限制。
由于医保系统还没有全国联网,因此一般本地的医保卡只能在本地范围内使用。但是医保还是可以跨地区报销的,异地就医的情况下是需要在当地的医保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的,备案了之后就可以回到参保地的时候再申请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手续
1、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将社保卡帐户中的医保资金转到你的银行帐户上,平时发生门诊医疗费则由个人自费;
2、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发生住院时,则需要报告医保局备案,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到秭归县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本人不能来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3、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4、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如下: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的情况下无法直接在医保窗口办理结算,只能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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