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信用卡分期付款是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大额消费时,由银行向商户一次性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资金,然后让持卡人分期向银行还款的过程。银行会根据持卡人申请,将消费资金分期通过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收,持卡人按照每月入账金额进行偿还。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条件具体如下:1、信用卡要有足够的额度可以付款;2、未出账单的交易,在交易付款后直接申请分期;3、已出账单的暗示全额还款,最近三期账单还款无延滞;4、不能申请账单分期的有:预借现金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滞纳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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