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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吗?

2022-04-15 来源:步旅网

劳动合同期限中的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试用期不成立则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到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在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考虑合并、改制等情况,并以劳动者在解除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为基准。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有纠纷可投诉举报解决。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吗?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1、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决定试用期肯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因为有一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本身就比较短,所约定的使用期相对来说就不能够过长,否则是属于违法的,可以投诉举报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且试用期的期限不能超过法定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的终止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按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进行。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试用期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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