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额计算的公式,具体如下: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综上所述,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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