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2、施工过程资料文件及来往函件。
3、工程照片、录像。包括工程进度照片录像、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照片录像、工程损坏的照片录像、返工的照片录像等。
4、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报表及往来凭证。包括工程款收款凭证、索赔款月报表、工人工资表、材料设备采购单等。
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官方公布的工程信息价、生产单位发布的产品市场价格、中央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等资料。
6、政策法规文件。指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法律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对工程有影响的政府文件。
一、包死价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提供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方如果是法人,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的工商信息,打印出来。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如备忘录、修正条款及合同;
2、如果进行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三)证明建设工程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签证文件;
2、工程施工计划或方案;
3、工程图纸、技术规范;
4、工程进度计划及记载工程施工状况的监理日记等项目现场文件;
5、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6、邮件等电子证据;
7、材料采购、运输、进场、使用方面证据
二、工期损失的索赔依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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