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满足终止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但并非没有终止时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仍需履行合同义务。然而,一旦满足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解除。因此,连续续签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等同于终身合同。
法律分析
合同续签三次不等于终身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拓展延伸
合同续签三次后是否可以自动转为长期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合同续签三次后并不会自动转为长期合同。合同续签三次通常被视为一种临时性延长,而非长期合同的确认。在合同续签三次后,雇主和雇员仍需要根据双方意愿进行新的合同协商和签署。双方可以商议是否将合同转为长期合同,但并无法依法强制要求自动转为长期合同。因此,合同续签三次后是否转为长期合同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约定。建议雇主和雇员在合同到期前及时沟通,以确定未来合作的方式和期限。
结语
合同续签三次并不等同于终身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因此,在合同续签三次后,是否转为长期合同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约定。建议雇主和雇员在合同到期前及时沟通,以确定未来合作的方式和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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