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仓库保管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2020-08-23 来源:步旅网

保管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订立仓库保管合同有什么情形

在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有三种情况:

(一)按照国家物资储存计划必须储存的物资,存货方和保管方必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以保障国家物资储存计划的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下达计划的上级主管机关处理。

(二)大宗货物的储存,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要求,保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容量等条件,经双方协商签订仓储保管合同。

(三)零星货物的储存,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

二、什么是指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存货方将需要保管的货物交给保管方,并支付保管费,保管期满,保管方将保管物交还存货方。

仓储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双务合同;标的是动产。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货物的品名或种类;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包装;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法、银行、帐号、时间;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合同的有效期限;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保管方和存货方均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