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
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
0.
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
0.
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
0.
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
0.
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
0.
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
0.
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
0.
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
0.
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
0.
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
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