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其理赔标准和责任范围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没有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或者既往病史与发生的重大疾病有关联,保险公司可能会以隐瞒或欺诈为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保险公司不能正确评估保险标的风险,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诚实信用,遵循公平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在订立、履行合同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查询医院病历和医疗证明等方式证明既往病史与发生的重大疾病无关,以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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