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一、公积金装修贷款办理流程
(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含公安部门章的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原件2份。
4、借款人或配偶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装修房屋合法有效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装修前和装修后的现场勘察报告。
7、个人装修申请(其中包括:房屋坐落位置、面积,装修总费用、装修时间等)原件2份。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步骤
1、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持上述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将贷款有关信息录入微机系统,借款人在《衡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签字确认(夫妻双方需现场签字并加按手印)。
2、贷款审核(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贷款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审批。
3、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审批。
4、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到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房屋抵押。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取得房屋抵押相关证明等材料后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委托放款手续。
6、贷款发放。借款人需持《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到中心办理委托放款手续,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转到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二、一套房只能用一个人的公积金吗
不一定。
一套房一个人出面贷款,两口子都在同个公积金中心缴费的话可以提高贷款额度。
结婚后一套房子能用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流程不变,只是可贷款额度增大。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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