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将商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给亲戚的,属于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使用撤销权撤销转让行为。
一、撤销权消灭的形式有哪些
撤销权消灭的形式:
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原因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合同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种类有:
1、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撤销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三、债务人转移财产问题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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