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事赔偿对方赔不起怎么办?

2021-05-24 来源:步旅网

民事判决后对方没钱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综上问题所述:民事赔偿对方赔不起建议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