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文具店需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1、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如果不知道去哪里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可以问一下店铺的老板即可。
2、因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工商登记部门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含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含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补发营业执照费、营业执照副本费)。
3、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4、《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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