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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国家规定的工资冲突吗

2022-01-19 来源:步旅网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已经加入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未加入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一、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同时发放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有什么区别

产假工资是指职工在休假期间,企业或者单位正常为职工发放的工资,支付方为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生育保险符合享受津贴标准后,在休假期间即由社保机构提供职工生活费用。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领取事项:有些人以为产假期间,既可以领取工资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其实,如果女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她的平均工资的话,那么企业或者单位即可不用向其支付产假工资。如果低于的话,则要进行补差。另外,对于未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或者没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职工有权利要求单位或者企业支付其产假工资。

三、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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