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电话是12333。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政策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劳动者工作权利。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实现了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2、积极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为农业富余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认真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
3、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职业培训政策措施,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障权利
1、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95%以上的城乡人口有了基本医疗保障。
3、稳步提高待遇水平。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近3.9万亿元,同比增长18.1%。
4、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建设。
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2015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指导地方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打击力度。
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
3、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国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采用简易程序、一裁终局、绿色通道等措施,不断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及时有效化解大量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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