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汇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形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包括: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汇票是否可以设定质押
汇票是可以设定质押的。汇票也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具有相应的面额,可以做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在质押时其应当进行质押背书,将汇票权利暂时转让给被背书人。
汇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形包括有: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李贤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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