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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022-11-17 来源:步旅网

买卖二手安置房的主旨是:注意签订合同时确保房产证下来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一次性支付全款,要求共有人签名,防止房产被多次出售。法律依据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要求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

法律分析

买卖二手安置房的注意事项是:注意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资金安全;签订买卖合同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要求共有人签名;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二手安置房的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拓展延伸

二手安置房买卖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

二手安置房买卖涉及诸多法律风险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首先,买卖双方应确保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其次,要仔细核对房屋的面积、户型、装修情况等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并检查房屋的结构、设施是否存在损坏或隐藏问题。此外,买方应当了解房屋所处的区域规划、土地性质等情况,并核实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性转让、抵押等情况。卖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并履行披露义务,如未披露重要事实,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承担违约责任。另外,买卖双方应明确交付、支付款项的时间、方式,并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最重要的是,参与二手安置房买卖的各方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结语

二手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诸多法律事项和风险。买卖双方应确保房屋证件合法完整,并核对房屋信息与合同一致。买方需了解区域规划、土地性质等,并核实限制性转让、抵押情况。卖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权属证明,并履行披露义务。双方应明确交付、支付款项时间和方式,并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重要的是,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交易合法安全。法律依据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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