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可以到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地公证机构申请继承公证,并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拆迁安置房如何公证
拆迁安置房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公证机构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会出具公证书。
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也无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拆迁安置房。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如何过户
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申请前一般要缴纳契税。过户需要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等材料。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不具备法定的无效事由有效。法定的无效事由如下:1、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3、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赠与
农村拆迁安置房在取得产权证以后是能赠与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问: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答: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农村安置房在有产权证的情形下,可以买卖。但是一般农村安置房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对象获得的安置房指标是国家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所作的补偿,具有专属性质,依法不能转让。问:农民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子?答: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其它情形的安置房,如商品房条件好的农民也可以自己用补偿资金自行购买。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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