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杰出人才认定每年120万元,总额600万元;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60万元,总额300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40万元,总额20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32万元,总额160万元(龙华新区320W(1:1配套),宝安区320W(1:1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领军人才 购房 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
《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