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坚持感情未破裂,如有夫妻还有感情的证据要提供。法院判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不想被判离婚可以坚持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提供一些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证据,或者在财产和抚养权分配上还没有达成一致,并且若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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