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债务子女不一定要承担。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父母健在,父母无偿还能力的时候,债务是不应当由子女承担的。父母的债务是父母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但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但放弃继承的除外。综上,父母债务子女不一定要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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