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节省社保
派遣公司在费率较低的地方注册公司给派遣人员缴纳保险,给一部分人缴纳社保,接受派遣人员单位接受检查和稽查时,派遣公司从缴纳社保人员里选一部分人信息提供过去,劳务派遣机构为员工购买其他城市更省钱的社保,节省用工企业实际社保费用支出,可以灵活用工,随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所需要的员工。
2、不交社保
真正做一个劳务公司,进出的费用额是非常大的,工资也不走对公账户,不交社保,也没有工资的流水,唯一能查的就是劳动合同了,这种派遣尤其是基础的工人,不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等各项法律条款,不知道维权,只知道自己每月工资按月发就行了,这种劳务公司节约出来的钱全是工人的辛苦钱,目前这样的劳务公司还是居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这里又斩断了劳务派遣单位乱收费之后。结合上述五十八条的内容,专家分析,“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预期利益与以前相比,将大为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市场规模也将缩小。”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