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买方已认证发票冲红,销售方不需要将发票收回,红字发票开好后把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买方。未认证的发票需要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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