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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公司诈骗如何报案?

2020-08-02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1. 案发经过文字材料;

2. 报案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律师律所证明函和委托书);

3. 报案公司工商登记材料(股东情况、营业执照等);

4. 被控告人个人/公司基本情况;

5. 签订合同原件/复印件;

6. 收付款银行转账流水书面证明材料;

7. 双方沟通短信、微信、邮件书面证明材料;

8. 招标书、担保函、银行存单、提货单、仓储单等涉及交易书面证明材料;

9. 涉及民事诉讼的诉状、判决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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