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飞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
头等舱、 经济舱全价票:收取票价的5%退票费:
9-8折:收取票价10%;
7.5-5. 5折:收取票价的20%;
5- 3.5折收取票价的50%;
3折:不得退票:
最低退票手续费不得低于50元人民币。
2、飞机票改签手续费新规定
特价机票:原则上4折以下机票不改签、不退票。5折-8折按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但是各个航空公司、不同时间段产生的费用也不尽相同。以南航为例,机票改签费是票面价的20%,退票费则为50%;4折以下机票就更“离谱”了,不准退改签。
全价或头等舱机票:全价票或头等舱可以随意改签,改签的班次有余票就可以。
另外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的需要改签,则没有任何限制,有些航空公司还对起飞2小时之前、之后,飞机起飞之后改签也有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客票变更,包括旅客自愿变更客票和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退票,包括旅客自愿退票和旅客非自愿退票。
第二十三条 旅客自愿变更客票或者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第二十四条 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签转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由于非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第二十五条 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费。
第二十六条 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上述时间不含金融机构处理时间。
第二十七条 在联程航班中,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航段变更,导致旅客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整个行程的,缔约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协助旅客到达最终目的地或者中途分程地。在联程航班中,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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