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强制报废后会自动注销。
如果摩托车到达报废日期会自动注销。同时摩托车车管中心也会有记录摩托车处于报废状态,同时这辆摩托车也会无法过年审。同时如果因为驾驶已报废车辆,会被吊销驾驶执照,同时如果因为驾驶报废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无法获得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应当报废。
摩托车的强制报废就是相关的部门运用行政的手段,对一些不合格或者是已经失效,还有就是没有使用价值的车辆,采取强制的手段报废的措施。有的时候有一些产品的生产者或者是使用者为了眼前的利益,不顾长远的利益,对于一些应该报废的车辆采取不报废的措施,那么政府及相关部门就不得不采取强制的措施让其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