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与外国人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民政部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需要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者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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