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说明债务已经履行,债权消失,合同自然终止。
一、诉讼时效终止与届满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终止: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当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事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诉讼时效届满:诉权消灭,自然权利依然存在,权利人仍可通过法院向义务人主张其自然权利,义务人也可自愿履行,法律不加干预,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债权合同应该有什么内容
债权合同应该有以下内容:
1、自愿订立合同;
2、自愿与谁订立合同;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补充和变更相关内容;
5、双方也可以协议终止合同;
6、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
债权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债权合同遵循意义自由的原则。
三、合同履行不能的认定标准
对于合同履行不能的认定标准一般是要看原因的,如标的物已经消失,有的标的物虽然在生活中存在,但因为法律的原因而不能进行交付。而对于履行不能的具体认定,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即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知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而履行不能一般也是合同解除的法定要件,当事人可以进行合同的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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