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进看守所那天起算,判决前羁押一天抵刑期一天。如果判决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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