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乘以75%。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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