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控股51%和70%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绝对控股51%的股东比70%的股东需要承担更少的股东义务,包括出资义务和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
2、控股70%的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企业股权结构:绝对控股型,创始人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最后还是老板拍板;相对控股型,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就能拍板;不控股型,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
二、公司注销之后是否还会承担债务
公司注销后是否承担债务存在两种情形:
1、履行了清算义务的,无论公司财产是否能够清偿公司的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
2、未履行清算责任就注销公司的,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需要继续承担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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