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尚没有为养狗立法,不少涉及养犬管理的条文规定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中。从地方层面来看,当前各大中城市都已先后出台相应的养犬管理法律规范。各地区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养犬管理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养狗造成危机有以下几方面:1、养狗不养狗都是自由选择,养狗人当然不能侵犯别人不养狗的一项自由。既不养狗的人可能存在对狗的一些厌恶的情感,养狗的人至少不能将履行养狗权的行为达到侵犯他人不养狗的权利的程度。2、养狗权在实际生活中涉及最为广泛的就是对相邻权的一些侵犯。特别是对生活去安静环境的打扰等等,这实际上还是上面讲的问题。但是由于是最严重的,也是最惹人关注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又最缺乏有效规制,所以有必要将其单独列出。3、养狗权对公共利益的侵犯直接的表现在其对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现在侵犯上。由于狗和人一样具有广泛流动性,并且养狗人也大多有溜狗的习惯,所以狗也在大范围内流动,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了范围的广泛性。这种状况下,就可能对更大范围内的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给狂犬病的扩散造成极大可能性。也可能由于没有为狗设置的公共厕所等原因它们的粪便也直接的造成了环境的相对破坏,特别是造成市化的破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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