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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4-01-08 来源:步旅网

行为人驾车发生意外,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若其对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则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2、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3、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车祸事件在发生之后鲜有不受伤的情形,若是受伤需要住院,无疑会导致职员并不能到单位就职,此时就会产生误工费的赔偿,需要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公民,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求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具误工证明,不得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而有虚假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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